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医疗质控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8
来源:上海巿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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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医疗质控督查的通知
各质量控制中心:
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各质控中心每年应当至少开展质控督查1-2次。请各质控中心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
一、本次督查由各质控中心分别组织进行,不安排大规模集中督查。
二、各质控中心如有工作交叉,需要与其他质控中心联合督查的,可与本中心联系,由本中心协调。
三、本次督查坚持“讲究实效、绝不扰民”的原则,不要求被查单位领导接待陪同。
四、督查前通知被查单位职能部门专职质控联络员与对应科室,安排督查事宜。
五、督查前将督查方案报到事务中心,包括督查时间、被查单位和督查内容(评分表)。
质控中心 | 开展督查时间段 | 被查单位数 | 评分表以附件形式发送 |
×月×日-×月×日 |
六、2019年11月30日之前将督查简讯报告本中心(邮箱shylzk@163.com)。
七、如对被查单位有书面整改通知的,请报本中心备案,由事务中心签发。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