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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限制性技术事中事后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9-08-17

来源:上海巿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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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要求,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依托各专业质控中心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和日常监测,实施了今年的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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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召开监管工作总结会,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周密副调研员;上海市卫监所医疗质量科朱亚捷科长等同志出席了会议。放射治疗、核医学、普通外科、口腔科、血液内科、眼科、介入治疗、心脏介入、骨科、妇科、医用高压氧、泌尿外科、胸心外科、内镜、神经外科、神经内科、儿科、呼吸内科、耳鼻咽喉科、医学美容、血液透析、超声、临检、烧伤科、内分泌、放射诊断共26个质控中心主任、秘书和主要参加该项工作的专家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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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周密副调研员解读《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就此项工作的背景、意义、实施要点、事务中心和质控中心工作任务作了详尽说明。接着,市质控管理事务中心谭申生主任对2019年限制医疗技术事中事后质量监管进行总结: 按照工作时间节点,全部26家质控中心按要求制定并上报评估表单;根据2019年计划,相关质控中心共评估31项技术,373院次,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完成了预定的工作任务。谭主任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二项质控工作“全覆盖”,即国家和本市限制类医疗技术全覆盖;所有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全覆盖。适当扩大评估医疗机构数量,提高抽查比例。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对技术开展中发现的问题,与卫监部门联合追溯监管。完善制定质控指标。随后,市卫监所朱亚捷科长部署在线监测数据指标的制定要求,按“开展一例,上报一例”的原则,质控中心负责制定上报病例信息数据表。此后,各参会代表当场互动交流讨论目前监管工作中的难点及问题。最后周密副调研员总结会议,对事务中心和质控中心自2017年以来从试点到全面推开此项工作的概况充分认可,指出各专业质控中心应当充分利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限制类医疗技术开展情况数据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开展质量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医疗机构、卫生健康部门和卫监部门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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